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通知称,要针对县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产业发展、数字生态等方面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数字技术,在具备一定基础的地区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重实效。发挥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县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基础设施水平,有效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有力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20〕5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持续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分级分类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831号)有关要求,有序引导各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保障建设成效、防范潜在风险,有效发挥项目数字化、智慧化赋能效应,支撑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决策部署,以抗击疫情为契机,针对县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产业发展、数字生态等方面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数字技术,在具备一定基础的地区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重实效。发挥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县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基础设施水平,有效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有力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原则
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区位特点、资源禀赋、智慧化建设基础等,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科学规划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内容,可聚焦优势领域或行业先行试点、以点带面、有序推动,确保干一件、成一件、有实效。
政企协同,持续发展。强化投资建设政企协同,探索形成可持续建设运营模式。对于县城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应急安全等公共领域公益性建设项目,政府支持引导建设。对于有一定收益的智慧化建设项目,积极调动市场化资源投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良性市场化机制模式。
统筹集约,规范建设。县城智慧化改造中政务信息化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制度法规,强化统筹集约、共享共建原则,依托已有建设基础,深化数据共享、系统对接、业务协同,强化与省市跨层级连接,科学规划、规范审批、加强管理,保障项目建设成效,严格落实安全可靠要求。要量力而行,防止重复建设,防范风险。
三、重点方向
(一)夯实新型基础设施支撑。推进县城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改造。加快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系统改造建设。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网络规模部署和商业应用,推进车站、社区、商场等重点区域5G基站和配套网络建设,持续优化基础薄弱地区4G网络覆盖,推进骨干网、城域网扩容,推动家庭宽带千兆、百兆接入普及。推进工业、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物联感知设施部署。探索开展无人机、机器人运转所需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医疗废弃物处理智能设施部署。
(二)提升公共服务治理水平。深化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依托已有基础集约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强化标准协同、系统对接,推进应急、市政、交通、卫健、社区等公共领域部门间数据整合共享。集约建设数据中心,推进与省市平台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结合场景需求,建设综合性、一体化大数据应用平台,推动公共领域智慧化应用,支撑县城健康高效运行和突发事件快速智能响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服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三)优化产业发展数字环境。建设数字供应链,协同推进供应链要素数据化和数据要素供应链化,支持产业以数字供应链打造数字生态圈。建设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促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培育一二三产业智能应用场景,推动智能化改造与产业协同发展,重点支持服务国家、省、市的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带动性建设项目。
(四)强化网络安全能力保障。建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做好网络安全与智慧化改造一体化推进。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完善智慧化改造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认真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络安全审查、云计算采购服务、国家密码管理等有关规定,采购部署安全可靠的软硬件产品,具备与智慧化水平相匹配的体系化安全防护能力。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县级政府要因地制宜、统筹资源、落实推进,保障项目质量、建设实效,并注意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落实资金支持。各地要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支持建设。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向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倾斜力度,利用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直达市县的新增财政赤字规模、抗疫特别国债等财政资金予以积极支持,重点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二是拓展社会资金渠道,针对县城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积极探索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专项企业债券等予以融资支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
(三)强化示范引领。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通过组织现场会、联合研究、专题展览、出版优秀案例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推广示范经验,形成以点带面的辐射带动效应。
(四)加强评价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托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将县城智慧化改造工作纳入评价,强化以评促建,开展对县域建设成效动态评估、案例展示、标杆示范,指导地方更好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