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提高钢铁企业高炉限产比例通知》,因攻坚行动期间市区国控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高于周边县区,对此进一步优化攻坚方案,要求唐山丰南区钢铁企业限产比例由7月20日20%-37.1%提高至50%,禁止出现闷高炉代替停高炉,于8月12日开始执行。
8月10日,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提高钢铁企业高炉限产比例通知》,因攻坚行动期间市区国控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高于周边县区,对此进一步优化攻坚方案,要求唐山丰南区钢铁企业限产比例由7月20日20%-37.1%提高至50%,禁止出现闷高炉代替停高炉,于8月12日开始执行。